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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現代散文選時
談到msn與寫日記
你說寫網誌的人有兩種
一種是豁出去的
反正也可能沒人要看
一種是自認可能將來會紅
所以寫時還是會有所保留
你是在說我嗎?
那...在你心中
我是前者還是後者呢?
當然啦!
不管我是哪一個
我依然是不會改變我寫網誌的習慣的
當然我知道
班上有些人對於我的網誌
還是會在茶餘飯沒八卦可聊時拿出來長舌
而我也該是感到高興才是
因為他們還默默的在意我呢! (笑)
至於他們說些什麼
我倒是不以為意
因為我很清楚的明白
我敢打在網誌上的
表示我就不怕別人的批評或是誤解
最原始的感情就是那麼清清楚楚的呈現出來
我從沒想過寫網誌是為了將來有可能會紅
至於當作家...
是啦!
我在老大給的個人資料上是寫想當作家
但我想當的作家
可不是一般的作家
一般會想出名的作家
而是想當"會失業"的作家 XD
所以
如果要如願的話
那我必須先物色到一個有錢人才行
這樣我才能無憂無慮的"失業"
我覺得我寫網誌
寫的很快樂
這是一種享受
也成了一種習慣
我不覺得我這樣的習慣有什麼不好
至少
藉由打網誌
我會反省
也會思考
更因為這已成我的習慣
所以我會對於生活週遭的事物更留心
對於自己的感情更忠實
當然
我也會不停的看書來充實自己
人生到最後
留下來的也只僅剩回憶
但我的腦袋瓜那麼小一個
哪容得下我一生的記憶呢?
所以我透過文字來留下我的一生
等我老的
記憶力差了
想不起過往的點點滴滴
至少我有留下網誌
要是想的更久點
將來
我的孩子還能透過這網誌
來了解我這個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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